为推进两岸交流,在和台湾国立新竹教育大学现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包括师资培训、两岸学子互动学习等方面的合作,东方学院现已与新竹教育大学达成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本学期将通过国际合作交流中心选拔东方学子赴台进行为期一学期短期交换,加深两岸姊妹院校之间的学术交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台湾新竹教育大学简介
国立新竹教育大学成立于1940年,以培育优秀师资为目标,秉承“博雅宏达”的校训,并以精致师培理念培育应时代进步的教师,与蕴含具有品格实力、专业创新和全球视野的世界青年为愿景。新竹教育大学设有教育学院、人文社会与艺术学院、理学院。三个学院均籍由跨领域的整合方式、以培育具备教育专长、博雅素质与人文艺术的人才为目标。教育学院以博雅通识为基础,培养具备教育理念的社会精英;人文社会与艺术学院培养具备博雅教育素质所需之人文艺术、社会,以及科学与教育专长的文创人才;理学院以博雅通识为基础,培养数理、生物科技、咨询科学专长的国家栋梁。
目前,学校设有3个学院、12个学系(含研究所)、4个独立研究所、9个教育与学术研究中心(含师资培育中心及通识教育中心)、1间文创实习商店、1所附设国民小学(含幼儿园)等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计270人,其中专任教师180人,教师63人、副教授66人、助理教授46人、讲师5人;在校学生总人数3835人,其中大学生2440人、硕士生1322人、博士生73人。.
网址 http://www.nhcue.edu.tw
二、合作项目介绍
我院学生在台湾新竹教育大学学习期间,可在以下院系选取相关课程学习。
1.教育学院
教育与学习科技学系、幼儿教育学系、特殊教育学系、教育心理与咨商学系、体育学系。
2.人文社会与艺术学院
环境与文化资源学系、中国语文学系、音乐学系、艺术与设计学系、英语教学系。
3.理学院
应用数学系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我院在读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3. 2015-2016学年第一个学期各门功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且平均成绩达班级前50%(平均成绩为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G点,不含体育)。
4.被选送学生应具有较好的独立生活能力,对台湾地区的社会和文化有一定了解,其家庭应具有较好的经济能力;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每学期约人民币9550——11050元,根据报读专业确定(新台币47430——54890元,金额因汇率波动略有不同,此费用由学生本人交给台湾新竹教育大学校方);
2.住宿费:校内住宿每学期约人民币1700元(新台币8500元整,金额因汇率波动略有不同,此费用由学生本人交给台湾新竹教育大学校方)
3.生活费:每个月约人民币1500元(根据个人消费水平而定),此费用入学后,不需要交给台湾新竹教育大学校方,学生本人自行掌握使用;
4.教材费:视学习课程所需教材而定。
五、注意事项
1. 新竹为无烟环境,学生需遵守该校校规、配合维护校园环境
2. 赴台期间于校外租屋者需经家长同意并填妥校外租屋同意书。(如附件)
3.为保障学生在台研修期间权益,赴台前请自行加保海外医疗险及意外险,保险单影本请于抵台后缴交新竹国合组查验留存
六、申请材料(报名截止前交至行政楼A307)
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际交流学生修读计划申请表(用于学分转换,完成新竹网上选课后,本学期放假前提交)
3. 新竹教育大学入学申请表一份,附2寸半身彩色照片两張(一张黏贴于申请表,一张备份由本校留存,并提供电子稿, JPG格式,不超过512KB)。
4. 在读证明一份,并提供电子稿,JPG格式,不超过512KB(请前往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7领取专用A4纸张进行打印,盖章,再扫描)
5. 本科在读成绩单一份,并提供扫描件(请前往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7领取专用A4抬头纸张进行打印)
6.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班级排名成绩表一份(辅导员签字,教务部门盖章),并提供扫描件
7. 入台证申报电子文档
8. 身份证电子扫描件(正面、背面在同一页面,JPG格式,不超过512KB)
材料1至6,签字盖章后需提交电子扫描件(图文打印店有提供扫描业务)
七、报名时间
根据我院与台湾新竹教育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我院将于2016年即日起报名,至4月25日报名截止,报名以收到上述材料为准,选派学生赴该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2016年9月12日-2017年1月20日)的学习。
八、核定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将于2015年6月公示录取名单,并通知各位被录取同学
浙江省学生赴台湾学习需经浙江省台办审批,办理台湾通行证件,最终是否成行以台办批复为准。
九、赴台及缴费
1. 请于台湾新竹教育大学开学日(2016年9月10日)抵台及办理报到手续
2. 报到时,需缴交大陆地区来台通行证复印件及于大陆购买的海外医疗及意外保险投保证明。
3. 注册费、代办入台证费用缴纳方式:由申请人于办理报到时一并缴纳费用
4. 离台:2017年1月22日前
十、报名咨询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办公室
行政楼A307陈老师 0573–87571145 18967371750
十一、宣讲活动
2016年3月29日(周二)下午1:20 J3-309
附件:申请材料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