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海外学习奖学金” 使用办法》(浙财大东〔2020〕189 号)的规定,我中心开展2023年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收到11份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现进行公示,对申请人员资格有疑问的个人或单位请拨打0573-87571145进行反馈,或者发送邮件至dongfang-icec@zufedfc.edu.cn.
公示时间:2023.11.16-2023.11.18
附件: 公示名单.doc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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