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对外交流资助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18〕58号)的规定,我中心开展学生对外交流资助的评选工作,已经收到33份申请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对申请人员资格有疑问的个人或单位请拨打0573-87571145进行反馈,或者发送邮件至dongfang-icec@zufedfc.edu.cn.
公示时间:2023.11.20-2023.11.22
附件: 公示名单.xls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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