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管理办法》文件,为推进我院高质量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学生学业发展路径,建立健全学院-二级学院两级联动的国际交流工作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队伍建设,旨在培育一批了解国际交流发展趋势、能胜任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项目的导师队伍,使其成为我院国际交流工作的骨干力量,实现我院国际交流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对象
1.学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
2.学院从事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行政人员;
3.具有境外留学经历或有境外访学经历的专任教师;
4.在学生国际交流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职责
1.信息收集与建议反馈。充分了解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需求,关注国(境)外学习的学生状况,为学院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
2.组织和参与项目宣讲。为学院国际交流项目进校宣讲做好协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二级学院的项目宣讲,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宣讲、讲座等活动;
3.为学生提供项目指导。通过组织讲座、报告、沙龙、宣讲会等活动,指导学生做好国际交流学习规划,引导学生完成项目选择报名、材料准备、行前教育、出国(境)准备等环节工作;
4.参加项目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和专业技能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培养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和意识。
四、遴选及聘任程序
遴选采用教师自荐与二级学院(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学院推荐1-2人。被推荐的导师填写并提交《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推荐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对导师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察后,报学院审批备案并颁发聘书,并纳入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库。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12月23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9347655@qq.com,纸质版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送至行政楼A305办公室。
联系人:罗家栋,联系电话:87571145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导师推荐表.doc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