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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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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24172号)规定,我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资助资格(第一批)经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评审组评审,公示无异议,共有7项申请通过审核,现将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关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只面向参加过20241111日后我院组织的各类国际交流项目的学生发放。学生获得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资格后,需要参与一次我院组织的国际交流项目,才能申请发放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出国语言考试和国际交流项目奖助学金可同时申请。其中,日语专业学生申请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奖助学金的,需要参与一次外国语学院组织的任意一项赴日交流项目。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办公室

2025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