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对外交流资助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220号)的规定,我中心开展学生对外交流资助的评选工作,已经收到27份申请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现进行公示,对申请人员资格有疑问的个人或单位请拨打0573-87571146进行反馈,或者发送邮件至dfkjb@zufe.edu.cn.
项目公示时间:2017.6.5-2017.6.8


项目类别:1为“短期对外交流项目”;2为“中期带薪实习和修读学分项目”;3为中长期对外交流项目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