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与芝浦工业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我院将于2023年秋季学期派遣6名学生赴该校学习。经学生申请,学院综合评定,学生人选已经产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18967378716。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外国语学院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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