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要求,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等境外院校将遴选我校学生参加2025年寒假访学项目,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课题额满提前截止)。现将院校及课程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详见附件)
(一)高校简介
1.1新加坡国立大学
新加坡国立大学,是新加坡首屈一指的世界级顶尖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位列2025QS亚洲大学排名第1位 ;2025QS世界大学排名第8位。
1.2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理工大学,是新加坡的一所科研密集型大学。南大被“QS世界大学排名”评为世界顶尖大学之一,2021 US NEWS能源与燃料、纳米科学、材料科学学科世界排名第1。2025QS世界大学排名第15位。
1.3香港大学
香港大学是香港第一所大学,以医学、商科、人文、政法等领域见长的香港大学都是中国高等教育界一面独特的旗帜,享誉亚洲乃至世界。2025QS全球大学排名第17位。
1.4 香港科技大学
港科大是一所亚洲顶尖、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尤以工科和商科见长。
2022《泰晤士高等教育最国际化大学排名》全球第三,亚洲第二;2025QS世界大学排名第47位。
1.5 香港中文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是一所亚洲顶尖、享誉国际的公立研究型综合大学,在人文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经济与金融、医学、法律、传媒、地理等领域堪称世界级学术重镇。2025QS世界大学排名第36位。
1.6 香港浸会大学
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被拥有超过300万读者的知名新闻网站Asian Correspondent评选为“全球十大新闻学府”,多年来传理学院为香港新闻界培养了众多人才,在媒体方面颇具影响力,从人脉资源角度而言在香港几乎无人可敌。
(二)课程时间及费用(主办方将为我院学生提供奖学金,标准为:香港地区项目2000/人,新加坡地区项目3000/人)
序号 |
学校 |
课题 |
项目时间 |
项目费 |
1 |
香港大学(学术类) |
金融与投资 |
2025.1.12-1.18 |
10500 |
2 |
大众传播 |
2025.1.12-1.18 |
3 |
教育与心理 |
2025.1.12-1.18 |
4 |
金融与会计 |
2025.1.19-1.25 |
5 |
商业法与竞争法 |
2025.2.8-2.14 |
6 |
生物医学 |
2025.2.8-2.14 |
7 |
AI与科技创新 |
2025.2.8-2.14 |
8 |
香港科技大学 |
机械工程与人工智能 |
2025.1.12-1.18 |
9 |
电子工程与通信 |
2025.1.19-1.25 |
10 |
香港中文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2025.1.12-1.18 |
11 |
英语教育与语言 |
2025.2.9-2.15 |
12 |
香港浸会大学 |
新闻实践 |
2025.2.9-2.15 |
8200 |
13 |
世界500强企业 香港实训 |
企业实训 |
2025.1.12-1.18 |
6800 |
14 |
新加坡国立大学 |
商业分析 |
2025.1.12-1.19 |
14800 |
15 |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
人工智能 |
2025.1.12-1.19 |
14800 |
16 |
新加坡名校实地访学 管理大学 |
人工智能与科技应用 |
2025.2.9-2.15 |
9800 |
17 |
香港大学(通识类) |
商业与金融 |
2025.1.12-1.17 |
6800 |
18 |
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 |
2025.2.8-2.13 |
6800 |
注:
1- 以上费用包含:课程费、行程内交通、活动场地费、境外保险费等
不含:往返大交通、住宿、餐费及个人消费;
住宿参考:香港地区350-400左右/晚,新加坡地区500-550左右/晚上,参考标准为四星级酒店标准间。
二、报名及选拔流程
(一)申请方式
1. 请有意向的同学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东方学院出国境交流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并扫码报名
2. 填写网上申请表,填写申请链接https://www.wjx.cn/vm/exsBLnM.aspx#
(二)申请截止时间
1. 申请截止日期11月15日,学生申请资料经初步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2. 有意向者请在11月15日以前办理好护照,在12月1日以前办理好港澳通行证(主办方将提供办理指南)。
(三)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1. 学校联系老师:吴老师 0573-87571162 金融与经贸学院J1-509 邮箱553226822@qq.com
2. 项目方老师:张老师18737913873(微信/电话)
三、申请要求及奖学金政策
1. 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提交英语四/六级、雅思或托福成绩者优先);
2. 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四、东方学院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奖学金:学院对外交流资助,具体金额请咨询国际处0537-87571145(所有参加并顺利完成项目的同学)
奖学金请关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发布的通知,递交申请。
附件:
1. 材料1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
2. 材料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出国境交流信息汇总表.xlsx
3. 附件3 各学院国际合作交流联系员名单.xlsx
4. 项目简介.rar
金融与经贸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