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我院将于2025年派遣两名学生赴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福冈校・东京日本桥校)交流学习。经学生申请,学院综合评定,现将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请向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3-87571145。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5年赴日本九州外国语学院(福冈校・东京日本桥校)交流学习录取名单.xls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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