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学生:
根据《关于开展我院大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发放评审工作的通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开展了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外交流资助”评选,共收到30份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外交流资助”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4月30日
受理部门: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办公室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家栋
联系电话:0573-87571145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名单.xls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