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国交〔2024〕1号
各部门、各单位: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经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