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6〕116号),为进一步做好赴海外交换学习学生数据信息统计,同时完善我院国际交流工作数据统计工作,形成数据统计常规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数据采集和填报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及各分院为主,各分院请给予协助和配合
二、数据采集和填报需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学生出国、出境学习交流的途径多样化,如通过国际合作交流中心项目、通过财大本部、通过各分院自行组织项目、自行联系、中介等。请尽量完善采集所有信息。
三、此次数据采集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学生实际出发前往境外的时间为准,采集相关数据。
四、请各分院务必于2017年1月9日前将数据统计表的电子稿、纸质稿(纸质稿需部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稿一并报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联系人: 陈珊珊0573-87571145
办公室: 行政楼A305。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
2016年(自然年)出国境学生数据统计表.xlsx
二零一六年海外境外学习人数汇总表.docx